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2020〕9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陕西国际商贸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第一章 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
学校全称: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国标代码:13123 在陕招生代码:8035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校本科、学位证书,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学校简介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位于西安市西咸新区沣西新城,1997年由步长制药投资创办,2008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2015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7年获批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单位。
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专业结构持续调整和优化,现有本科专业33个。通过大力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已形成以药为优势,商为主干,医、经、管、工、文、艺术、教育多学科相互支撑和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企业办学优势,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获批省级以上科研项目337项,15个省厅级科研平台,其中中药绿色制造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陕西省中药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共享平台、生物医药创新技术院士专家工作站是陕西省首家民办高校建立的科技平台。
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有特色”的办学理念,发挥“企业办学、协同育人、强商兴药、服务地方”的办学优势,经过26载的发展,办学条件、教学质量等稳步提升,先后荣获陕西省文明校园、陕西省平安校园、陕西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第五批陕西省示范性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
学校积极拓展与国外优秀大学的交流与合作,引进海外优质教育资源和管理模式。已与英国、加拿大、法国、新加坡、韩国、马来西亚、泰国等多国高等学校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为有意愿出国留学的学生提供了平台。
第三章 招生对象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二、招收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2021、2022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鼓励学生跨校报考、跨省报考。
三、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和独立自主、开拓创新的能力,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相关规定。
四、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规定的为准。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专业名称 |
学位授予门类 |
学制 |
中药学 |
理学 |
二年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 |
二年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 |
二年 |
财务管理 |
管理学 |
二年 |
金融工程 |
经济学 |
二年 |
工程造价 |
工学 |
二年 |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
工学 |
二年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艺术学 |
二年 |
第五章 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6月12日—7月20日17:00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三、提交材料:扫描本人签字确认的《陕西国际商贸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PDF格式),扫描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要求清晰无误、彩色,统一压缩打包以“姓名+报考专业”命名(文件<50MB),并于7月20日17:00前发送指定邮箱290236691@qq.com。
第六章 考核与录取
一、考核方式
采用“初审+面试”的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综合能力,面试形式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7月23日
二、录取办法
按考核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学校招生网(https://zs.csiic.com)公示预录取学生名单,公示3日无异议后,发放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
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第七章 学费与入校管理
一、学费标准:收费标准参照相同本科专业执行。
二、入校管理
1.报到:学生按学校有关要求和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及时向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请假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
2.学籍复查:新生入学后,因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以及其他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学籍管理: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学校。学生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位证书标识‘第二学士学位’)。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也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办理就业手续。
第八章 监督机制
学校在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作为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此项工作;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并监督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考生及家长若对于选拔过程及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学校招生办或者纪检部门进行申诉(监督电话:029-33814511)。
第九章 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一、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二、学校资助
学校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1000元、二等500元、三等300元。
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按规定计酬发放。
第十章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西安市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统一西路35号
邮编:712046
学校网址:www.csiic.edu.cn
招生官微:sxgjsmxy2014
咨询电话(029)33814555、33813555
简章网址:http://zs.csiic.com
第十一章附则
一、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二、本简章解释权在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2023年4月26日
附件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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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民族 |
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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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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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毕业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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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毕业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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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学位 |
学位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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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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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
收件人 |
收件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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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 |
姓名 |
与本人关系 |
工作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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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与工作经历 |
起止年月 |
就读学校 |
职务 |
证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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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签字 |
本人承诺以上填报的所有信息(包括本人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申请报考的专业)真实准确,信息修改、虚假或错误由本人负责。 |